曾经臭名昭著的“女巨贪”,爱财还爱“男色”,最终被枕边人出卖
曾经臭名昭著的“女巨贪”,爱财还爱“男色”,最终被枕边人出卖
20世纪70年代,江苏南通地区有一个臭名昭著的“女巨贪”,她曾连续贪污10年,平常挥霍无度,不仅爱财,还爱“男色”,最后因为闹矛盾被枕边人出卖,下场非常惨淡。
一、女会计独守信用社,偷盗大量财富
这个贪婪无度的“女巨贪”,名叫汤兰英,被枪决时仅仅只有32岁。她手里并没有太大的权利,只是一个在信用社工作的女会计。
之所以沦落成死刑犯,主要是因为她贪污了4万多元。
照理说,她只是一名会计,没有资格动用如此多的钱财,她是怎么做到这种事情的?这得从当年的时代背景说起。
汤兰英的工作地点,在江苏省南通地区如东县马塘信用社,她参加工作的时间是1965年。
因为经济的不断发展,老百姓手里的钱越来越多,生活水平日益提高。大家担心把钱弄丢了,一般都会去信用社办理存款业务,等有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。
汤兰英工作的信用社,本来就没有多少人。因为银行同财政合并,又流失了不少工作人员。到了最后,只剩下汤兰英一个人。
汤兰英当年坚持留在信用社,并不是说她有多么热爱这份工作,而是因为她觉得留在信用社有利可图。
因为信用社只有一个人的缘故,
汤兰英既管钱又管账,全权负责信用社的所有事务。
由于缺乏监督,汤兰英变得越来越贪婪,
她直接把信用社的存款现金拿到了自己家里,想什么时候用,就什么时候用,完全把信用社的存款当成了私人财产。
后来,
汤兰英还自己伪造支票,去银行支取现金,得到的支票存根,根本不计入账单。从银行取出来的钱,也被她装进了私人腰包里。
靠着这种手段,贪婪的汤兰英,得到了大量的财富,开始了奢侈享受的生活。
二、挥金如土,奢侈享受
在汤兰英的卷宗中,有这样一段描述。汤兰英的家里,有很多食材,她每次去市场买皮蛋,至少买300只,买海蜇皮的话,一次性买100斤。
此外,她还在家里准备了香肠,香肚,咸肉,冬笋,鱼肚等,每种食材的量都很大。
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,普通人恨不得把一块钱掰成两半花,很少有人会像汤兰英这样,一次性购买那么多的食材放到家里。
因为食材都有保质期,如果吃不完的话,食材很容易就会坏掉,普通老百姓挣钱不容易,都不舍得这么浪费。
可是汤兰英花钱的时候,却一点都不心疼,因为她觉得,自己想要拿钱实在是太容易了,一点都不费力,她根本不考虑自己那么做会有什么后果。
正常来说,汤兰英这样擅自偷窃公家财富的小偷,应该遮遮掩掩,想办法隐藏自己的丑事,尽量不让别人发现。
汤兰英却一点都没有遮掩的意思,一直表现得非常高调。她去集市上买东西时,
看到河虾或甲鱼,只要觉得喜欢,就会一次性买十几斤,根本不问价格,随手就会掏出一笔钱给人家付款。
汤兰英买水果时,也是非常豪爽,别人买水果一般都是买半斤,或是买一斤,汤兰英总是买一大篮子,还装得非常满。
汤兰英家里放了很多水果,梨子,苹果,橘子,各种新鲜的水果应有尽有。
普通老百姓也会在家里准备一点水果,如果家里的水果不小心放坏了,或是有了破损,普通老百姓会用刀把坏掉的部分切掉,尽快吃掉剩下的部分。
汤兰英从来都没有那么做过,每次看到水果有损坏的地方,都是直接丢掉,拿新鲜的吃。家里水果差不多用完时,就去菜市场或地摊上大量采购。
汤兰英不仅喜欢大吃大喝,还喜欢打扮自己,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时髦一些,她大笔花钱,购买了很多衣服。
汤兰英的衣服,
有毛的,呢的,还有丝织类的,各种款式的衣服,她都会购买一些。她家里的衣服有一大堆,光衬衫就有20多件。
汤兰英每次出门都会精心打扮一番,她会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,然后用电熨斗烫的笔直。
每个月还会专门留出点时间,去理发店让人帮忙洗3次头,让自己的发型看起来更精致一些。
街坊邻居每次来她汤兰英家里时,都会被吓一跳,
因为她的家,根本不像是普通老百姓居住的地方,更像是一个百货商店。
只要大家能看到,或是能想到的东西,汤兰英家里一般都有,而且数量还很多。
在众多乡镇百姓中,最常跟汤兰英接触的人,是个退休工人,他因为需要挣钱养家,经常出来找工作。
汤兰英觉得,这个退休工人踏实肯干,经常喊他到家里烧锅,有时候也会留他在家里吃点饭。
这名退休工人每次在汤兰英家里吃完饭,回去之后都会找别人要一点萝卜干嚼一嚼。
别人问他为什么已经吃了饭还要吃萝卜干?他吧唧了一下嘴,一边回味嘴里的味道,一边解释说:
汤兰英家的菜,实在是太油腻了,顿顿都是肉。
大家听了他的话,都觉得非常羡慕。因为那时候大家手里的钱都比较少,一般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买点肉吃,平常很少有机会吃肉,所以汤兰英那种每天都吃肉的状态,是很不正常的。
有人因为觉得这个退休工人是在说谎,专门跑到汤兰英家里看了看,结果还没进门,只是路过她家门口,就闻到了一股很香的肉味,不是在做鱼,就是在炒肉。
那种香喷喷的味道,隔了很远都能闻得清清楚楚,应该是放了不少好东西进去。不知情的人,还以为汤兰英家里是开饭店的。
事实也正是如此,汤兰英每次炒菜做饭,都会弄得很美味,
就算是炒个青菜,也要放一大把虾米提鲜。
大家都对汤兰英的生活状态很羡慕,也想知道她手里的钱是怎么来的。因为在大家的印象里,汤兰英的工资并不是很高,她挣的钱,跟大家差不了多少。
为什么别人都是苦哈哈的过日子,汤兰英却能如此奢侈的生活呢?很显然,汤兰英除了正常工资之外,还有其他捞钱的办法。
结合汤兰英的工作性质,有人很快就猜出了事情的真相。汤兰英手里的钱,十有八九是贪污来的,或是直接偷来的。
其实,这也不能怪大家把汤兰英往坏处想,
实在是因为汤兰英的作案手法太过简陋,做得太过张扬。
只要有人监督和调查,很容易就能查清汤兰英的所有事情,不会任由她持续偷盗信用社的存款。
三、利益勾结,多次躲避调查
既然汤兰英的事情那么明显,为什么她能连续得逞10年,没有被人迅速抓捕呢?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,是因为汤兰英给自己找了很多保护伞。
她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很糟糕,一旦被人抓住肯定没有什么好下场,所以她偷盗信用社的钱财后,会拿出相当大一部分,给各个部门的干部当“好处费”。
这些人因为拿了汤兰英的钱,相当于跟她成了利益共同体,要是汤兰英出了事,他们也没什么好结果,所以这些人想方设法庇护汤兰英,甚至还会故意给她提供一些好处。
比如县城里有个领导,因为工作需要,经常来马塘镇出差,每次来马塘地区工作,
他都是住在汤兰英家里,在汤兰英家大吃大喝。
但是他从来不给钱,也不给粮票,
因为他会用自己的职权,批一些议价粮或饲料,给汤兰英当成回报。
这种拿公家的资源当成私人回赠的做法,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但是这位县领导和汤兰英却已经把这种事情当成了常识,一点都不觉得羞愧。
马塘镇还有一个单位的领导,也是经常来汤兰英家大吃大喝,他手里没有批议价粮的权力,但是他能帮汤兰英疏通人脉关系。
有一次,汤兰英家的亲戚,想到南通地区学习,
这个镇领导领导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人脉关系,把汤兰英的亲戚送到了南通学车工。
此外,
他还用单位的水泥和砖瓦,给汤兰英家里翻盖新房。很多时候,他甚至会把单位的公款都放到汤兰英那边。
这些钱放在汤兰英家里,基本上相当于打水漂,大都是有去无回,只会被汤兰英等人当成奢侈享受的资本,很难用到真正有价值的事情上。
银行内部其实也曾进行过财务审查,比如在1974年和1975年时,银行就曾两次进行查账,但是汤兰英的事情并没有因此暴露。
因为她在银行内部也有人脉关系,马塘银行办事处的副主任赵某,
跟汤兰英长期保持不正当的合作关系,所以他明知道汤兰英有严重的经济问题,却还是选择包庇。
在之前的两次整社查账中,赵某都是让汤兰英以治病的名义跑去上海度假,他自己则是留在马塘地区,想方设法掩盖罪责。
赵某的常用手段,就是想办法买通查账的负责人,让他们“高抬贵手”,不要彻查马塘信用社的全部账单,以免查出汤兰英的问题。
赵某在当地有一定的权利和地位,来查账的人,或多或少跟他有点交情,被他用好处费拖下水后,负责查账的人,一般都是草草结束工作,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。
正因如此,汤兰英的事情,又被隐藏了下去,没有被人直接查出来。除了跟各方领导搞好关系之外,汤兰英还总是想方设法拉拢街坊邻居。
四、故作慷慨,惨遭举报
跟别人相处时,汤兰英一直表现得非常“豪爽”,不管谁到她家串门,她都是拿一些好酒好肉热情地招待一番。
谁家有问题,或是碰到了麻烦,找她帮忙时,她都是想方设法帮忙解决。就算是街坊邻居没有什么麻烦,她也是时不时跑去给让他们送一些日用品。
如果有人需要用钱的话,
汤兰英会擅自做主,把原本属于信用社的钱直接拿出来借给他们,而且还不会要求他们偿还。
有人来办理存款业务时,汤兰英也是想办法给对方送好处费,比如说来存款的人手里只有40块钱,汤兰英会自己垫款10块钱,给对方开一张50元的存单。
最离谱的一次是。汤兰英出去照相,
她跟照相馆的工作人员一点儿都不熟悉,但她还是非常豪爽地拿出了50元,直接塞给了对方当好处费。
靠着这种小恩小惠的手段,汤兰英确实笼络了不少人,甚至还得到了一个“汤二侯”的称号。
汤兰英能有这个称呼,一方面是因为她在家里排行老二。另一方面是因为她的生活实在是太奢侈了,跟普通老百姓相比,她的生活方式,简直就跟古代的王侯一样。
不过,也有一些人非但没有被汤兰英收买,反而对她越来越厌恶。因为她的所作所为,确实很糟糕。
本质上来说,
汤兰英就是个扎根在信用社不断偷窃的蛀虫,被她挥霍的东西,都是人民的财富。她的所作所为,是必须抵制的犯罪,是永远都无法被人原谅的错误。
有人因为实在看不惯汤兰英这种糟糕的行为,甚至还编了一个专门讥讽她的顺口溜:
龙井茶叶天水泡,猫儿胡子嘴上翘,吃喝玩乐真逍遥,最后奉陪睡一觉。
汤兰英明知道有人在讥讽自己,却一点都没有当回事,还是跟多名干部保持着不正当关系。有时候,汤兰英还会养几个小白脸,生活非常不检点。
汤兰英天真地以为,自己已经找了那么多保护伞,完全可以高枕无忧,没有必要担惊受怕,所以更加明目张胆地挥霍享受。
汤兰英身边的人,因为通过她得到了好处,所以对她比较客气,跟她有口角冲突时,也是尽可能地忍让。
这种生活状态,进一步助长了汤兰英的嚣张气焰。
因为熟人的忍让和怂恿,汤兰英的脾气越来越大,动不动就向别人发脾气。
有一次,汤兰英又闹起了脾气,跟自己的一个情人,闹了矛盾冲突,两人大吵了一架,影响相当恶劣。
两人没有闹矛盾之前,也曾有过一段畸形的感情,但是他们的感情一点都不纯粹,完全是利益勾结。所以爆发矛盾冲突后,他们直接翻脸成了仇人。
后来。汤兰英的这个情人,为了报复汤兰英,直接去了有关部门进行举报,把汤兰英贪污多年的事情捅了出来。
六、遭到调查,接受惩罚
1975年5月,如东县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,突然来到马塘信用社,对账上的存款进行突击审查。
那时候,马塘信用社的问题,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,就算是普通人也能轻易地发现异常。
如东县的银行工作人员,都是业务能力很强的审查专家,很快就发现了马塘信用社的异常。只是简单查了一下,审查人员就发现,
信用社的账面上,至少有3000元的亏空。
这在当时是一笔很大的财富,是所有人都无法忽略的重大问题。很快,身为信用社负责人的汤兰英就遭到了审问。
面对审查人员的质疑,汤兰英显得非常慌张。她根本不想承认信用社的问题,想要摆脱所有责任,
可是信用社只有她自己,就算是想把责任推给别人都没有办法。
已经无路可逃的汤兰英,经过一番思想斗争,无奈地说出了所有情况。
信用社的钱早就没了,存款单位和个人储户来信用社取款时,她根本无力兑付,只能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,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,把其他单位的钱拿来进行周转,解决资金问题。
案发之前,信用社的存款余额,表面上看起来是9000元,实际上这些钱根本不是马塘信用社的,而是她临时从其他单位拉来的。
知道了事情的严重信后,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,谁也没有想到,汤兰英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会计,居然能从信用社偷走那么多钱,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那么多损失。
身为罪魁祸首的汤兰英,遭到审问和调查后,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她也知道自己即将面临制裁,但是她不愿意接受制裁。
害怕遭到惩罚的汤兰英,赶紧找借口离开,偷偷打电话求马塘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求救。
银行之前两次进行审查,赵某都是想办法蒙混过关,让汤兰英躲过了一劫。汤兰英本以为,赵某还能像之前一样帮自己躲过制裁。
但是这一次
汤兰英的求救没有任何作用,因为赵某也被有关部门依法抓捕了。
负责审查的人非常清楚,汤兰英能连续作案那么久,靠的绝不是一个人的庇护,在她的背后,肯定有个很庞大的利益团体。
要是不把这个利益团体摧毁的话,相当于治标不治本。过一段时间,利益团体的其他人,很有可能会再次跳出来,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更加恶劣的负面影响。
为了尽快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,把所有犯罪分子全部揪出来,如东县的领导,组织了一个40多人的专案调查组。
负责此事的调查人员,知道事关重大,负责此事后,都非常努力,尽可能地搜集证据,对案情进行分析。很多时候,调查人员甚至会忙到深夜。
一分耕耘一分收获,调查人员的努力和付出没有白费,
经过长达半年的研究和分析,专案调查组的工作人员,把这个重大经济案彻底查清楚,还把10多名涉案人员和干部全部抓了起来。
案件水落石出后,身为主要责任人的汤兰英,因为贪污数额巨大,成了轰动全省,甚至是轰动全国的女巨贪。
省委为此专门发布重要文件。要求大力宣传此案的恶劣性,同时对汤兰英等人进行批判,尽可能地素清歪风邪气,以免这类问题再次发生。
负责审理汤兰英等人的如东县领导,多次召开批判大会,把汤兰英等人的罪行彻底公布于众。
马塘地区的民众,虽说早就猜到汤兰英可能贪污了不少钱,但是没有想到她居然贪污了4万多元。
在那个“万元户”都很罕见的年代,汤兰英这样持续盗用人民财富的人,确实称得上是“巨贪”。
知道具体数字时,很多人都被吓了一跳。一想到国家的财富就这么被汤兰英等人挥霍了,大家的心里都像是火烧一样,气得咬牙切齿,恨不得立刻让汤兰英等人伏法。
1977年7月15日,如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,对汤兰英判处死刑,而且还是立即执行。
听到这个判决结果时,汤兰英彻底吓坏了,她当时只有32岁,还是一个很年轻的人。
遭到抓捕之前,她一直觉得,自己能够奢侈享受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,根本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沦落成死刑犯。
她很不愿意接受这个判决结果,更害怕面对死亡,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,汤兰英硬着头皮提出上诉。
同年7月23日,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次审理,
二审判决跟之前一样,汤兰英还是被判处了死刑。
第2天,汤兰英被真枪实弹的武警押上刑车,去了如东县中学的一个操场,进行公开宣判。
一路上,围观群众数不胜数,宣判现场更是人山人海,大家看着狼狈不堪的汤兰英,都觉得非常解气,不断地声讨她。
汤兰英本人则是双手反绑,胸前挂着“贪污盗窃犯汤兰英”的牌子,
痛哭流涕地看着大家。
那一刻,
汤兰英应该非常后悔,如果她当初没有那么贪婪,安分守己的工作,肯定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。
可惜覆水难收,到了这个时候,说什么都已经晚了。已经铸成大错的汤兰英,彻底没有了回头的机会。
宣判结束后,已经沦为死刑犯的汤兰英,被压到掘港镇北郊刑场接受处决。
随着一声正义的枪响,奢侈享受多年的汤兰英,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样,倒在血泊当中,匆匆忙忙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。
那些曾跟汤兰英密切合作的犯罪分子,也因为犯罪情节不同,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。
汤兰英等人的落网和伏法,有效地震慑了不法分子,为人民群众营造了更好的生活环境。